烟火,很多庆典都有得观赏。人们也变得盲目了。
矛盾,真矛盾。
每个人都说,烟火,都是一刹那璀璨,转眼即逝。
但是,如果让这短暂的时刻,无限量重复,这样不就接近永恒了么?但是,每个人就会觉得乏味。
11月5日,英国的Bonfire night,全国的城市都回放烟火。这时有典故的,想知道的人,可以google一下 bonfire night 和 guy fawkes。
人生第一次,站在大概10米的距离观赏烟火。很震撼。红的、绿的、蓝的、紫的、金黄的......花瓣的、太阳似的、火箭似的、也有点点星光......
企图用相机把一刹那璀璨化为永恒。但是绚丽的东西,永远都捉不住。拍出来的效果,糟糕。也许,应该说眼高手低。
仿佛所有美丽的东西,所有让人憧憬的东西,都不易让人捉住。何况,我只是一只肥鹜,只能仰望着天空......
8 comments:
烟火...你越想靠近它,拥有它, 你就越捉不住它...
怎麼聽起來有些許的無奈感啊 ??~
我比較在乎的是和我一起觀賞的人 。。。
煙花雖然轉瞬即逝 。。。
但回憶卻是一輩子的事 。。。
奈何?
奈何?
人生本来就有很多无奈。
好悲哦 。。。
是游子思鄉病嗎 ??~
哈哈,没有想家是不能的。
我不是很悲。
但是,你应该知道,我不是那么的脆弱。
對對 。。。
我認識的家平是堅強、勇敢的 。。。
加油 !!~
绚丽的东西总是捉不住。
好久没浏览你的部落格,看着你的文字很熟悉。突然很想你!
现在有些惆怅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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